“化學自主學習條件說明
1)限收40人
2)一年級不進實驗室,只做文獻分析。二年級以上才能進實驗室做實驗(實驗設計以六週為限,只能提早結束實驗,不能要求延長實驗週數)
3)爆炸性實驗拒收
4)藥品自備
5)實驗器具只限實驗室有的可商借,損壞照價賠償
6)若不遵守指導老師的規定,老師會請你離開實驗室,不做指導!”
林逸華老師
任職單位:清水高中
電子郵件信箱:lyh@ms.cshs.tc.edu.tw
指導領域:化學
指導主題:化學閱讀,化學實驗,化學實驗操作說明相關主題
指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