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類型的學習成果撰寫建議-從Bloom的學習理論找靈感

新課綱的學習歷程檔案中,不論是課程學習成果或多元表現的自主學習成果,都相當看重學生學習的歷程,很多大學教授也都想「看見」學生「從不會到會」的過程。但是,學生該如何描述這個過程,老師又該如何指導學生,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任務。我覺得如果參考布魯納(Bloom)的認知學習理論,把學習的理論套用在學習成果的撰寫上,似乎是個合理而且可行的作法。

以下的內容是我覺得適合「運用」在指導學生的過程中,但並不是要直接把布魯納的理論整個教給學生。至於該怎麼運用,後續我會再想些例子來寫。

布魯納認知學習理論提到學習目標的六個分類:記憶、理解、應用、分析、評鑑和創造,時常被運用在設計評量的時候。因此,如果把學習成果的撰寫當作學習過後的自我評量,那運用布魯納的學習理論也就相當合理。這六個分類是布魯納學派在2001年修訂過後的版本,與1956年時布魯納所提出的原始版本略有不同。目前我是先參考鄭蕙如和林世華(2004)的中文翻譯版本,未來會再閱讀Anderson, W. & Krathwohl, D. R. (2001)的原始版本資料。

學習目標(認知歷程)的六個分類

記憶
背單字、背數學公式、重複練習籃球運球的動作、練習鋼琴的曲子等等,都屬於記憶層次的學習目標。這些學習有些是屬於大腦的記憶,有些是屬於肌肉的記憶,種類雖然不同,但都是屬於比較基礎的學習,學習的成果很難描述或呈現。如果同學選擇這種類型的學習目標,老師可以引導學生進一步往理解或應用的學習目標來提升。

理解
所謂的理解,是將學習時所獲得的資訊創造出意義的一個過程。理解可以用以下方式來呈現:

  • 詮釋:利用文字或圖表,將學習到的知識內容以自己理解的方式來表達。
  • 舉例:根據所學習到知識中所描述的特徵,舉出符合特徵的例子。
  • 分類:從學習到的知識中,選擇共同的特徵來將事物或概念進行分類。
  • 摘要:將學習到的知識進行整理,以簡要的文字或圖表來呈現內容重點。
  • 推論:找出學習到知識中的規律。
  • 比較:將學習到的知識與舊有的知識進行比對,找出其中相似或相異之處。
  • 解釋:能夠建構知識的因果關係,並提出影響因子改變時,可能對結果造成的影響。

我認為完成一項學習之後,以上幾項是很好呈現學習成果的方式。未來我會再舉實際的例子,來試著應用以上的表現方式。

應用
應用的類型,根據學習的知識型態大致上可以分成兩種:

  • 執行:是將學習到的「程序型知識」加以實際操作,例如學習發球的方法,並實際將此方法應用在發球上。
  • 實行:是將學習到的「概念型知識」轉化為實際的操作,例如將物理定律應用在生活中實際遇到的狀況。

「執行」的意義比較傾向於在既定的模式下進行操作,而「實行」則是在不確定的狀況下,必須以思考或嘗試的方式來進行應用。

分析
對於情境、事物或概念的「整體」與其中「組成元素」之間關係的認知。

  • 辨別:區辨情境、事物或概念的「整體」與「組成元素」之間關連性與重要性。
  • 組織:能夠將各個元素加以組合以建立系統。
  • 歸因:察覺情境、事物或概念背後的意義,推論意圖並建立觀點。

評鑑
根據標準或規準進行判斷。

  • 檢查:找出其中的矛盾或謬誤。
  • 評論:根據外在標準進行評斷。

創造
將學習的內容(結合過去的學習經驗與成果)當作元素,重新組合成一個新的、可以運作的整體。

  • 產生:提出一個符合需求或標準的想法、解法或創作作品。
  • 計畫:提出一個解決問題的流程與方法的規劃。
  • 製作:明確執行一個解決問題的步驟。

以上是修訂後的布魯納認知學習理論所提出六個不同學習目標的分類,我認為是撰寫學習成果時很好的思考方向,接下來我也會試著舉實際的例子來試寫看看。

前面提到的是學習的分類,至於學習的對象-知識,則可以分成以下四個類型。

知識類型的四個分類

事實知識:屬於「是什麼」的知識,為解決問題所需的基礎知識。

  • 術語(專有名詞)的知識:包含文字或符號的意義。
  • 特定細節和元素的知識:像是地理位置、器官構造與功能等等。

概念知識:事物的基本元素和整體之間相互關係。

  • 分類和類別的知識:將事實知識進行類別、等級、區分和排列的知識,例如氣候的分類、中國的朝代排列。
  • 原理和通則的知識:透過觀察現象所獲得的現象特徵或規律,可用在:描述、預測、解釋、或決定行動及採取的方向。例如:浮力的原理。
  • 理論、模式和結構的知識:將複雜的現象或事物提出系統性的觀點來解釋,同樣用在:描述、預測、解釋、或決定行動及採取的方向。例如:政府運作的機制。

程序性知識:「如何做」的知識,通常是一系列步驟或流程。

  • 特定學科(主題)的技能和演算知識:有固定目標和步驟的方法,例如:三角測量。
  • 特定學科(主題)的技術和方法知識:根據學科知識思考或解決問題的方式,例如:投資風險評估。
  • 判斷適合使用何種程序的條件知識:知道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適合運用哪一種程序來解決問題,例如:面對身邊不同的人際關係,應該各自採用何種策略來避免衝突。

後設認知知識:學習後的自我覺察。

  • 策略知識:在學習、思考和解決問題過程中所採用的策略,可以運用在未來其他情境。
  • 認知包含適當脈絡與情境的目標知識:知道在不同脈絡與情境下,選擇適合採取的策略。
  • 自我知識:自己認知與學習的優缺點、擅長或習慣採用的學習策略、個人動機與興趣的覺察。

除此之外,在布魯納的認知學習理論中,提到學習的過程有三個幾乎同時發生的階段,我覺得很有意思,所以也一併筆記在這裡。

學習過程的三個階段:

  1. 習得新信息:學習者通常會在三種狀況下發生習得新信息的狀況,分別是:新信息與個人已有的信息互相矛盾、新信息可以替代已有的信息(例如:相同題目的不同解題技巧)、已有信息的提升(例如:學會加減乘除之後學習四則運算)。
  2. 轉換:為了以解決問題為目標,將知識透過外推、內插、或變換成另外一種形式,並超越知識原本所提供的信息。
  3. 評價:檢查處理信息及應用的方式是否合適、是否正確等等。

參考資料:

Anderson, W. & Krathwohl, D. R. (Eds.)(2001). A taxonomy for learning, teaching, and assessing: A revision of Bloom’s educational objectives. NY: Longamn.

鄭蕙如, & 林世華. (2004). Bloom 認知領域教育目標分類修訂版理論與實務之探討─ 以九年一貫課程數學領域分段能力指標為例. NTTU EDUCATIONAL RESEARCH JOURNAL, 15(2), 24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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