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穿制服的問題,是服裝儀容教育的問題

教育部日前表示,學校不得以服裝儀容為理由對學生記過。隔天就有景文高中的學生穿著拖鞋要到學校上課,引發社會正反論辯。我認為,這位同學的行為正好完美展現了過去幾十年台灣各級學校只顧著要學生穿制服,卻沒有教導學生合宜的穿著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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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上任之後,教育部第一個公告不是針對課綱、不是針對十二年國教,居然是針對服裝儀容,要求各級學校不得因為服裝儀容對學生記過。我想大家不免會聯想到前一陣子好幾所高中女校同學,在努力爭取穿短褲進出校門的事件。我不知道教育部此舉的意義,是在破除穿制服這件事的威權印象,還是在賦予學生合理的自由選擇。當時我也不覺得這件事有什麼大不了,直到隔天馬上就有學生穿著便服跟拖鞋要進學校卻登上新聞版面,我才意識到背後的問題有多大。

學生穿拖鞋上學的這則新聞一出,砲轟教育部決策的聲音此起彼落,無不一口咬定就是因為教育部打算鬆綁服裝儀容,原本人模人樣的學生,立刻就變成披頭散髮的野蠻人。今天還有學校校門口的警衛阿伯在抱怨,畢業生穿著便服、拖鞋就要進校園,請他出示證件也說沒帶,就是硬要這樣進入校園。教育部這樣的作法錯了嗎?在討論教育部的作法之前,我想要問問大家:

我們都是從小穿制服長大的學生,在我們穿著制服成長的過程中,有沒有人教過我們何謂「合宜的穿著」呢?
沒有!
我只有被要求「制服應該要這樣穿」,從來沒有人告訴我為什麼要這樣穿,以及什麼場合穿什麼樣的服飾是合乎禮節的。

我覺得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因為過去我們都被要求穿制服,服裝儀容檢查都是根據制服。襪子必須是白的,球鞋必須大部分面積是白色,不然就必須穿皮鞋,而且皮鞋必須是黑色。為什麼?從來也沒有人跟我們解釋過制服的意義。就因為有「穿制服」這件事,學校老師或教官就不需要多費唇舌教育大家,到什麼場合,穿什麼樣的服飾是有禮貌的,是對人的一種尊重,是符合社會禮儀規範的。所以一旦學生脫離必須穿制服的環境,穿短褲拖鞋進教室也不會覺得奇怪,因為這裡「沒有規定要穿制服」啊!

這就是為什麼教育部一宣布學校不可以再用服裝儀容當理由處罰學生之後,就有學生穿拖鞋上學的原因。因為學生只學過穿制服是一種服從(或是屈服?)命令,而不是理解了穿制服的這一身行頭,是符合到學校這種公共場合的禮儀規範。身為教育工作者的我們,因為有穿制服這件事反而忽略了應該教育學生何謂「得體」的穿著。所以未來校園不論是不是還必須要穿制服,我們都應該要深自警惕,記得提醒學生,怎樣穿著才是合乎禮節的。

至於有人說,穿制服便於管理,不會讓校外人是混進來;有人說,穿制服大家看不出貧富差和社會階級;有人說,穿制服可以讓學生專心學習,不會浪費心思在穿著。我想這些理由見仁見智,不見得全然毫無道理。

我只想說,衣服一件有100元,有10000元,如果穿制服,可以避免穿100元衣服的學生自卑。那鉛筆也有一支10元,也有一支1000元,鉛筆也要統一。書包有一個100元,有一個10000元,書包也要統一。出了社會,要避免國民自卑,大家只能用同樣的交通工具,住一樣的房子,吃一樣的食物。否則,我實在看不出來,規定制服可以避免學生自卑的邏輯和意義何在?

穿制服可以避免學生把心思花在衣服上,這個前提是,學生的未來和「衣服」這件事完全無關。否則穿制服這件事,不就扼殺了學生從小學會配色、穿搭、設計、和欣賞服飾的機會?單單穿衣服這件事,可以培養多少藝術家和設計師,但我們卻為了「便於管理」而犧牲?孰重孰輕,很值得討論。

總而言之,不要再把學生穿拖鞋上學怪罪給教育部鬆綁服裝儀容的規定,正是因為過去這些服裝儀容的規定,才搞得我們都忘記傳承什麼是穿著的「禮」,而變成只會遵守規定的人。一旦沒了規定,大家就都不會穿衣服了。身為老師,必須要慎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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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0 聯合報刪減後刊登的版本

制服解禁 教孩子怎樣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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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0 05:15
聯合報 周漢強/高中教師(台中市)

教育部宣布,新學期開始,高中職學生校服,包括制服及運動服可混搭穿著。 聯合報系資…
教育部宣布,新學期開始,高中職學生校服,包括制服及運動服可混搭穿著。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教育部幾個月前就宣示,未來學校不得以服裝儀容為由對學生記過,隔天就有高中生穿著拖鞋上課。日昨教育部正式公告規定,再次引發社會對「穿制服」的正反論辯。我認為,穿拖鞋的這位同學正好展現幾十年來各級學校只顧要求學生穿制服,卻沒有教導學生合宜穿著的荒謬。
新政府上任後,教育部第一個公告不是針對課綱、十二年國教,居然是要求各級學校不得因為服裝儀容對學生記過。學生穿拖鞋上學新聞一出,砲轟教育部的輿論無不一口咬定因為鬆綁服裝儀容,原本人模人樣的學生,立刻就變成披頭散髮的野蠻人。

在討論教育部作法前,我想問問大家:我們從小穿制服長大的學生,在成長過程中,有沒有人教我們何謂「合宜穿著」呢?

沒有!我只有被要求「制服應該要這樣穿」,從來沒有人告訴我為什麼,以及什麼場合穿什麼樣的服飾,是合乎禮節的。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因為過去我們都被要求穿制服,服裝儀容檢查都是根據制服。因為穿制服,老師教官就不需要多費唇舌教育大家,到什麼場合穿什麼樣的服飾是有禮貌的,是對人的一種尊重,是符合社會禮儀規範的。

學生只學過穿制服是一種服從(或屈服?)命令,而不是理解制服是符合到學校這種公共場合的禮儀規範。身為教育工作者的我們,因為有制服而忽略了應該教育學生何謂「得體」穿著。

有人說,穿制服便於管理,不會讓校外人士混進來;制服看不出貧富差距和社會階級;制服可以讓學生專心學習,不會浪費心思在穿著。這些理由不見得毫無道理。但如果穿制服可以避免弱勢學生自卑,那社會上大家是不是只能用同樣的交通工具、住一樣的房子?

制服避免學生把心思花在衣服上,前提是學生未來和「衣服」無關,否則穿制服不就扼殺了學生學會配色、穿搭和欣賞服飾的機會?

正因這些服裝儀容的規定,我們才會忘記傳承什麼是穿著的「禮」,一旦沒了規定,大家就都不會穿衣服了。身為老師,必須慎之啊!

制服﹒教育部﹒課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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