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葉貴玉
日前某報的中部地方新聞版曾以「金門化石蛋」或「百顆萬年化石蛋」的醒目標題,報導台中縣梧棲鎮一位蘇先生所蒐藏的一塊標本。根據報上描述,這一大塊(看來至少有二、三十公分長)來自金門的標本,有上百顆大小不一的「蛋」混雜聚集,其中大者如鵝蛋,小者如鳥蛋。
蘇先生很想知道這些大大小小的蛋為何會聚一處?它們為什麼會成為化石?
有人根據澎湖海溝的鯨魚化石推斷,認為金門化石蛋至少有一萬年歷史,甚至猜測這些化石可能是海龜和海鳥在同一個地方下蛋而成的。
因為並未親眼目睹,那塊標本到底是不是蛋的化石我雖無法驟然論斷,即可藉此機會對化石稍做說明,以供蘇先生和有興趣的讀者參考。因為如果不能確定它是不是化石,那麼任何有關蛋化石成因的推測或解釋都是沒有意義的。
凡是生物的遺骸或者遺跡,經過自然作用而保存下來的都可稱之為化石。這是地質辭典中對「化石」一詞的簡要註解。簡而言之,從地質學的觀點,化石必須具備兩大條件:一是來自生物,二是自然作用的結果,二者缺一不可。因此,在此規範下,不是生物形成的絕不是化石,人為作用的產物當然也不能算是化石。所以純粹由化學沈積作用而成的魚卵石並不是化石,因河水搬運磨蝕而成的鵝卵石不是化石,又如泥層因乾旱龜裂、沈積物再次裂隙充填而成的龜甲石,也不是化石,因為它們均與生物無關。反過來看,非自然作用所保存下來的生物遺骸。從地質學的觀點,也不被視為化石。例如圓山貝塚中古人丟棄的貝殼,以及埃及的木乃伊都不是化石,因為它們是人為的產物。
研究化石的古生物學家(許多人常把他們和研究古人類的考古學家混為一談)總是以生物性和自然作用這兩大基本條件判斷化石的真偽。金門化石蛋到底是不是真化石,也應該從這兩方面去探討。
————————————————–轉載自台灣日報86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