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貧窮的第一次討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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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文裏,貧、窮兩字本解作「極度不足」,滿足與否則是個很個人的感覺。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曾經把貧窮稱為「人格缺陷」。
貧窮可分為貧窮與極端貧窮兩類:

貧窮:不只限於錢財方面,有些人認為貧窮較為主觀,並具比較性。貧窮也包括:物質、經濟與社會上的貧窮。
1、物質:日常用品與服務的不足與否,及是否改善。
2、經濟:錢財與資源是否足夠。歐盟國家對「貧窮」的定義就包含了資源分布是否平等。
3、社會:能否維持普遍認為「正常」的生活。
(家庭每個月的人均實際收入最常見的計算公式:
家庭每個月的人均實際收入 = [家庭總收入-必然開支]/家庭供養人數)

極端貧窮:
又稱赤貧,指嚴重貧窮致無法滿足基本食衣住行甚至醫療與教育,世界銀行定義極端貧窮為每人每日僅以1.25美元或以下的生活費過活。

在〈213貧窮的第一次討論資料〉中有 1 則留言

  1. 貧窮是指無法維持生存「基本需求」的生活狀態。
    貧窮的成因
    1.個人因素:「病態性」的因素,即將貧窮視為是行為、選擇或缺乏能力所導致的後果;
    2.家庭因素:將貧窮歸因於家庭的教養過程;還有可能是因為高昂的醫藥費而陷入貧窮;
    3.次文化因素:將貧窮歸因於一個社群中藉由學習及分享所得的生活模式;
    4.社會因素:將貧窮歸因其他人(包括政府及經濟體系)所造成的後果
    5.結構性因素:立論貧窮是社會結構所導致的。
    6.文化因素:把貧窮歸咎於過度消費。
    7..氣候暖化因素:氣候暖化帶來極端氣候及影響水資源,令土地不宜耕種及畜牧,形成糧食供應短缺及生計問題而陷入貧窮。
    貧窮的本質:
    1.窮人缺乏正確的信息來源,而往往選擇相信錯誤的事情
    2.窮人肩負着生活中的多種逆境,更難作出正確的決定
    3.服務於窮人的市場正在消失或窮人在其中處於不利地位
    4.窮人往往因短視和成見放棄長遠規劃
    5.窮人的自我控制更難實現,並生活在更大的壓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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