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學習成果中的自然與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


在各大學校系的學習歷程檔案準備建議中,課程學習成果有:書面報告、實作作品和自然或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這幾種類型。其中書面報告和實作作品當然是不限領域或科目都可以,但自然或社會領域的探究與實作成果呢?是不是一定要「自然領域探究與實作」這門課的課程學習成果才算是「自然領域的探究與實作成果」?而「社會領域的探究與實作成果」,是不是一定要「歷史、地理或公民與社會探究與實作」這三門課的其中一門課才行呢?最近出現不同的說法。

我先跳過上面的問題,以高中端的實務面來說,理論上學生申請大學校系時所勾選的課程學習成果,並不會特別標注這件作品是屬於:書面報告、實作作品和自然或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成果。換句話說,只要學生作品的內容符合探究與實作的性質,不論這是哪一門課的課程學習成果,都可以勾選給大學校系進行審查。

以大學端的實務面來說,建議準備探究與實作類形成果的校系,審查教授一定會看作品的內容。但教授會不會看這件作品是出自於哪一門課程?是部定課程還是校訂課程?會不會去看這門課的課程計畫來檢核作品內容呢?根據目前部分大學教授、招聯會和高教司非正式所給的回覆都是,教授評分會以作品內容為主。

現在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自然或社會領域的探究與實作成果,必須是自然領域探究課(部定必修)或社會領域探究課(部定加深加廣選修)的課程學習成果嗎?我認為以實務面來說,只要作品內容屬於探究與實作的性質都可以上傳,並在申請大學時勾選,而且大學教授應該不會在意這件作品是哪一門課的成果。

這種說法過去一直沒有很明確公告,我認為未來也不會有明確的規定。

但「理論上」探究與實作的成果當然是相對應的課程所產出,所以未來我們還是會對學生建議,是以探究與實作的課程產出探究與實作的成果最合適。但是對於自然組沒有修社會領域探究課程的學生,或是有些開設專題研究校訂課程的學校來說,我認為還是不用擔心,可以將具有探究與實作性質的課程學習成果上傳並勾選,不用太過擔心這些成果並非來自於部定課程。

以上是最近聯絡了國教署、高教司、招聯會、社會領域學科中心和部分大學教授之後所得到的結論,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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