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限制教科書的內容不可以超過課綱規定的內容嗎?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實施之初,各種倉促與匆忙之一,就是教科書的審查。一方面要追求素養導向的精神,一方面又要承擔課綱太晚公告帶來的時間壓力。於是「即時」審查完成的新課本,讓推動新課綱的老師感到有點失望。舊教材拼湊、超過課綱規範的過多內容、不見素養導向的精神等等。當然推動新課綱值得我們努力寫出一本好教科書,但若是談到課本的審查是不是應該更嚴格,我倒是覺得不必。

我認為教科書審查只訂定最低門檻是合理的。

教科書審查最重要的審查項目,應該是課綱規定要有的東西要有,沒寫錯,這樣就夠了。超過課綱規定的東西可以寫嗎?只要和課程內容明確相關,正確性沒有問題,又是作者覺得必要的內容,我認為教科書審查沒有理由反對。

以我自己曾經寫過教科書的經驗來說,每個學理的推論都有其過程。當課綱只要求寫出結果的時候,教科書作者都很掙扎。寫了過程就超過課綱的規範,不寫過程可能造成學生只能背誦結果。要期待教師主動補充說明,還不如在教科書添上幾筆比較保險。

如果教科書的審查標準包含「超出課綱規範的內容不可以寫」,我認為那是因噎廢食,反而箝制了知識內容呈現與表達的方式。

但如果因為課本的內容太多,導致老師為了全部都教,引發像是「挪用彈性學習時間補課」的問題。我認為用「超出課綱規範的內容不可以寫」的審查教科書原則「可能」有效,但如果老師的問題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同時限制教科書內容的方法卻造成更大的問題,那我們或許應該先討論其他方法的可行性再說。

假設大考的內容都符合教育部所宣示的「考(課)綱不考(課)本」,那教科書的內容還會持續充塞無用的內容,來增加成本嗎?或是老師仍會堅持選那些「充滿考試不會考但是我教得要死」的教科書嗎?我相信不會。

以我曾經編寫過的教科書版本為例,那是一本內容很多很豐富的教科書,在推出市場的初期市佔率也最高。但是到了最近這幾年,市佔率則是逐年下滑。在我翻閱其他版本的教科書之後發現,內容多是比較簡單且基本的概念。實際運用在教學時,也可以視學生學習狀況和感興趣的程度,自行調整補充內容的份量。少了一定要把課本教完的壓力,確實輕鬆不少。

至於教科書的內容要不要符合素養導向,我目前還沒有看到太多討論。主要是有在進行課程設計的老師都知道,雖然我們是以相同的課程內容和相同的素養導向為課程設計目標,但其實每個人的設計都不盡相同。所以教科書該如何呈現,或許不是進行素養導向課程設計的老師最介意的地方。

我認為解決「老師教太多知識內容」和「不當挪用彈性學習時間」的問題,根本方法還是在培養老師對於學科本質的認識、瞭解素養導向的意義、並解進一步進行課程設計。如此一來,當課本上太多用不到的知識反而造成教師「非教完不可」的時候,這些教科書就不受歡迎。但如果有老師不被「課本要教完」的觀念綁住,那麼教科書豐富的內容反而可以當成學生提問或老師想要補充時,隨手可得的參考資訊,也是一種不錯的教科書類型。

所以我認為,限制教科書「超出課綱規範的內容不可以寫」不見得能夠解決目前的問題,而且是可能造成其他問題的作法。

註:寫這篇文章之前,發現我曾經反對「只要有好教材,老師就可以教得好」的觀念,很多想法現在看起來還是適用,一種過與不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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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應該限制教科書的內容不可以超過課綱規定的內容嗎?”〉中有 1 則留言

  1. 請問現行制度
    課綱是最低需求(至少要具備)?
    還是最高限度(不可以超出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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