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總綱》高中憲法 花不到24小時制定
周漢強/教(中縣清水)
高中課程總綱經報導後,各界才驚覺此一課程憲法草案的存在。整個決策過程實在粗糙。
教育部中教司強調:「高中課程綱要從兩年前就開始修訂」,「曾開公聽會,徵詢各方意見才定案」。既然如此,總綱內容必然是集各家意見之精髓,可是事實恐怕卻恰恰好相反!
中教司宣稱的兩年前開始修訂,是指成立「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專案小組」的時間,真正訂定各科課程綱要的時間是從去年十一月到今年的一月,總共十二次左右的開會次數,每次開會時間兩小時(含吃飯),由大學教授及高中老師共十位左右編寫一個科目的所有綱要內容,就在這總共不到廿四小時時間內制定下來。
接著原本預計今年一到三月要舉行的公聽會,因為SARS延期到七月底舉行,教育部中教司的網頁最早出現公聽會的通知是在舉辦前一周,教育部的首頁甚至在八月一日才公佈這個消息(公聽會幾乎都已經結束了)。結果所謂的公聽會(就自然科部份),前二場台中和高雄公聽會,扣除工作人員參加的大概不到一百人,第三場花蓮公聽會因為人數不足取消,最後一場台北公聽會參加的人才「稍微」多一點。公聽會在暑假舉辦,事前又未充分通知,連草案內容在教育部網頁都搜尋不到,「形式上」辦完了公聽會,草率的程度還不僅於此。
撇開公聽會意見統整迄今仍未上網公佈不談,就由親自參與制定課程綱要的老師轉述,那些公聽會上的意見根本沒有完全進入各科討論的會議資料中,而且更令大家難以相信的是公聽會後各科只開了「一次」會議,就把綱要修訂完成了!這更讓我們確定公聽會的舉辦純粹是形式罷了,沒有反省檢討的功能。
如果中教司再次感到被誤解或歪曲,請將相關的會議時間和內容都公佈在網站上(目前只公佈到九十二年一月),由民眾來公評。
刊登於:【2003/10/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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