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關於課程諮詢教師的工作
課程諮詢教師的工作主要是在對同學、家長及教師說明學校課程的內容,以及這些課程和未來升學及生涯發展的關連性。
2.1 認識課程內容
為了進行課程諮詢教師的工作,就必須完整認識所有部定課程和校訂課程。其中部定課程可以參考領綱或學習手冊的說明,校訂課程則必須透過課程規劃老師的書面資料或口頭訪談才行。
本校對於讓課程諮詢教師認識校訂課程內容的方法是以訪談和分享為主,首先由課程規劃老師、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以及該課程領域的課程諮詢教師進行訪談,瞭解課程的內容。
第二階段會由各領域的課程諮詢教師,統整該領域所有的校訂課程,對所有課程諮詢教師介紹,並進行討論。
透過訪談、互相分享與彼此討論,可以讓每一位課程諮詢教師對校訂課程具備基本的認識,勝過只有書面資料的閱讀。
2.2 不同課程與大學學群的關連性
哪些大學學群看重哪些領域的部定課程或校訂課程的完整對照表,目前還沒有公布。預計在今年八月會有草案,明年四月會正式定案。
不過大學端並不希望把對照表定得太狹隘,以免影響學生多元學習的態度。所以建議課程的選擇不要以大學學群採計與否當作唯一的條件,是否適合學生的特性與興趣還是應該加以重視。
雖然學生在高一選課之前,甚至在高一上學期繳交學習歷程檔案裡面的學習成果之前都還來不及看到草案。但由於學生高一的課程大多還是部定必修課程,還沒有太多選課的機會,所以不至於有太大影響。
如果有學生或家長對於學習成果該上傳什麼會感到焦慮的話,可以建議他們高一先上傳一些一般性科目的學習成果,例如寫作或表達,這樣未來可以是用在比較多不同領域的大學校系申請之用。
2.3 課程諮詢教師的工作時程
在今年六月底之前必須完成選課輔導手冊的編輯,所以每一位課程諮詢老師也可以利用這段期間共同來認識學校的課程內容。
今年新生的始業輔導大約會安排在七月底八月初,期間要安排一場全校性的選課說明,可以由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擔任。
全校性說明之後,要再安排各班的團體諮詢,每場次不能超過100人,所以建議是以兩個班或一個班為單位來進行。
團體諮詢結束後就開放讓同學預約個別諮詢,為期大約一週的時間。
同時間並安排家長說明會,說明新課綱的改變對大學考招及學校課程的影響,特別是學習歷程檔案及多元選修課程的介紹,讓家長可以與學生共同討論如何選擇課程。
如果學校的彈性學習課程及自主學習規劃是安排在學期開始之前就要完成,課程諮詢教師就必須針對這部分再進行說明與指導。
以上大概是在今年九月新生開學之前,課程諮詢教師所必須進行的工作。
2.4 課程諮詢教師的工作分配
法規是規定每100位學生可以讓一位課程諮詢教師全學年減授一節的鐘點,但考量要進行100位同學的團體諮詢效果比較不好,而且個別諮詢的工作量可能會集中在選課前的短暫期間,老師的負荷量太大,所以本校有彈性調整課程諮詢教師的工作分配。
本校的課程諮詢教師是以「班級」為單位,每個班級安排一位課程諮詢教師。安排的原則是以該班導師為第一優先,其次是有在該班任課的老師。目的是讓學生可以由熟識的教師提供諮詢,並達到比較好的諮詢效果。
減授鐘點的部分則由「全學年」減授一節鐘點改為減授一個學期的一節鐘點,所以有一半的老師上學期減授一節鐘點,另一半的老師下學期減授。也就是讓老師工作負擔減半,鐘點減授的福利也減半的概念。
如果教育部提供的鐘點減授額度不足,還可以由各校行政支援的鐘點減授來編列。
2.5 課程諮詢教師和導師及輔導老師的差別
課程諮詢教師的基本定位是課程,所以當同學根據自己的特質或生涯發展的方向,來尋求合適的課程諮詢時,老師可以提供相關的課程內容說明。
但如果學生不清楚自己的特質,或不知道自己未來的生涯方向時,我們會建議學生找導師或輔導老師晤談,也可以由學校輔導室進行一些相關的測驗來幫助學生。
雖然課程諮詢教師不需要主動協助學生認識自己或找到生涯發展的方向,但我們可以提供某些具有試探性的課程來介紹給學生,讓學生藉由這些課程的學習,來確認自己的興趣。
或是課程諮詢教師本身也是導師,具備生涯發展輔導的專長,願意額外花時間與學生對談或諮商的話,相信一定會有更好的效果,可以協助學生選擇到合適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