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自主學習計劃進行流程與相關說明
11月底 各科選出1~3位自主學習指導老師
12月8日以前 每位指導老師提出1個以上的自主學習主題建議,並填寫自主學習指導規劃表
12月9日 教務處將資料提供給課程諮詢教師會議
12月13日 課程諮詢教師將資料傳達給所有高一學生
12月16日~19日 第一階段,學生找各指導老師討論自主學習計畫,推估可能情況如下:
● 學生A:依照老師建議主題撰寫計畫,並找老師討論,且計畫內容合適
● 學生B:未依照老師建議主題撰寫計畫,但有找老師討論,且計畫內容合適
● 學生C:未依照老師建議主題撰寫計畫,有找老師討論,但計畫內容不合適
● 學生D:未找老師討論
12月22日前 學生繳交自主學習計畫(初審送審)
12月23日~27日 指導教師初審,根據前列學生情況,推估審查結果如下:
● 學生A:審查通過並指導
● 學生B:審查通過並指導
● 學生C:1.審查通過並指導
● 學生C:2.未審查通過,由教務處另外安排
● 學生D:1.審查通過並指導
● 學生D:2.未審查通過,由教務處另外安排
12月28日 第二階段, 教務處召集自主學習計劃未通過審查(含未繳交)的同學,說明未通過原因及修改建議。
12月31日前 學生繳交自主學習計畫(複審送審)
12月31日~1月6日 指導教師複審
1月7日~1月10日 自主學習活動場地分配與確認。
1月11日 完成下學期自主學習計畫填報。
說明:
- 老師若未提供建議主題,同學自主學習計畫較不易聚焦,老師在第一階段指導時可能會比較辛苦。
- 第一階段仍有可能發生同學去找任課老師討論,而非自主學習計畫指導老師,還請各位老師惠予學生指導與建議。
- 若學生提出不合適的自主學習計畫主題,會由教務處另外安排協助。
- 若學生未繳交自主學習計畫,教務處將請相關師長共同協助。